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室内装饰设计师报名公告
信息发布:西安装饰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量:585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室内装饰设计师报名公告

各建筑行业企业、设计从业人员:

依据《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和《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现面向建筑行业企业、设计从业人员和院校设计类应届毕业生开展“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持证者可按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才认定、技能落户、抵扣个税等政策待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二、认定职业(工种)、等级及收费标准(已备案)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认定等级

收费标准(元)

4-08-08-07

室内装饰设计师

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高级工

550

四级/室内装饰设计师中级工

350

五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初级工

300

三、申报条件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如下:

(一)五级/初级工(下列条件具备之一即可)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四级/中级工(下列条件具备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三级/高级工(下列条件具备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纸质版2份(附件1);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字迹清晰,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四)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1张(照片命名:姓名_身份证号码,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五)已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联网查询证明或批准文件;

(六)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龄证明原件1份(附件2),按模板填写,加盖所在单位或相关证明单位公章,从业年限核算符合相关要求,佐证材料齐全(如涉及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核实,提供多段工作证明,确保从事职业及工作年限符合报名条件);

(七)个人社保证明纸质版1份,(可查询,A4纸横版打印,加盖社保部门或参保单位公章,作为从业经历佐证);

(八)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3,须手签);

(九)本人在本专业领域主要案例、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五、报送方式

(一)申报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并配合原件核验。不接受邮寄;

(二)所有材料须用档案袋装存,粘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递交时需携带证件原件现场核验;

(三)所有材料须同步提交PDF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xaszsyxh@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室内装饰设计师认定+姓名+认定等级”。扫描件应图像清晰,按材料顺序规范命名。

六、时间安排

认定等级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初级、中级、高级

2026.5.27-2026.6.26

每等级满30人即组织考试

注:逾期申报顺延至下一批次。

七、认定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考核内容及权重详见《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

(二)注意事项

1.如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进行调整,并提前另行通知;

2.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不退费且不设延期,下次报名须重新报考缴费;

3.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论文答辩(综合评审)中,单科考试合格者,成绩可保留1年(自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内可报名参加1次对应不合格科目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原合格成绩作废,下次考试需重新报考全部科目。

八、重要事项

(一)考试合格者将被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平台(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

(二)提倡持证上岗。行业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支持设计人员持证上岗,以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三)协会作为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备案号S000061020091),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核验。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胡文宇 029-82215721   13891836169

雷 程(设计委)      15319787539

王建峰(住宅委)      13991237523

张俊鲜(陈设委)      13709229533

(二)报名地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碑林区安东街110号)院内1号楼4层402室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考生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协会将依据室内装饰设计师的申报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2.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龄证明(模板)

3.个人承诺书(手签)

4.申报材料目录(贴档案袋)

5.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情况汇总表(公司填报)

6.转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西安市装饰业协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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