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增补2025-2026年度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的通知
信息发布:西安装饰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量:526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加强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队伍建设,优化专家库专业结构,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政策咨询、技术评审、专业培训、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推广与创新、专业鉴定与纠纷调处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行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增补2025-2026年度建筑装饰行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增补专业类别及细分方向

本次增补在现有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技术、企业管理、幕墙门窗工程、陈设软装、景观园林、智能化装修、装配式装修等主专业类别基础上,重点增补“其他类(I类)”相关专业人才,涵盖以下细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审计、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与家居家电、新型建筑材料研发、涂装材料与工艺、检测技术与认证标准、建筑供应链管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与管理、建筑企业资质认证与管理、建筑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建筑市场数字化营销、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工程类财税管理、工程合同管理、适老化设计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筑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建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以上专业方向统一纳入“其他类专家”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履行职责,无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工作纪律;

3.熟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建筑装饰行业各分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或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操技能,执业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设计、标准制订、评审、标准化科研等方面工作能力;

4.具有行业1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级别国家注册资格,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其它特聘专业人才;

5.热心于服务行业公共事务,身体健康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领域内知名专家适当放宽);

6.担任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库专家优先;

7.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工作人员优先聘任入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

1.曾因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并已被认定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用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专业类别原则上不超过两项,且须确定一个主专业类别。

具备行业相关特殊成就或突出贡献者,可经特邀程序纳入专家库。

(二)申报材料

1.《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5.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纸质版粘贴于申请表,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协会行业发展部;电子版整理为PDF格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行业专家申报—姓名”。

四、遴选与入库

协会将依据《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专家在聘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取消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承担协会委派的行业工作任务;

(二)因违纪违法或违反专家库管理办法受到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瑞   周明卓

联系电话:029-82215721(行业发展部)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110号(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院内)1号楼4层402室

电子邮箱:xaszsyxh@163.com

附件:1.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西安市装饰业协会
2026年1月7日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公开增补2025-2026年度西安市建筑装饰行业专家的通知


相关信息